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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中学150名教师被捐款 直接从工资扣

发布日期:2014-10-11

  捐款常常是自愿原则,但是有的单位为了让捐款数额好看,擅自从老师工资里面扣除捐款额。安徽一中学150名教师“被捐款”

  "爱心款已经由学校统一垫付,将在期末绩效工资发放款中扣除",1月11日,宿松县实验中学150多名教师陆续收到学校的短信通知。"本人还不知情,怎么就帮我捐款了",一些教师觉得,这种先斩后奏的捐款做法有些欠妥,难以接受。昨天,该校汪校长告诉记者,他们垫付捐款是为了方便教师,如果有教师不愿意,他们不会强迫。

  【教师反映】收到被捐款短信代捐款将从工资中扣除

  30多岁的张华(化名),是宿松县实验中学一名在编教师,1月11日,他突然接到学校校讯通系统发来的已捐款短信,下课后,他询问办公室的同事发现大家都接到了相同的短信,都被捐款了。

  记者看到该短信的内容为:"按教育局2014年2号文件要求,凡我校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均要向困难职工献爱心,基本标准为:高级职称200元,中级职称100元,初级职称50元,此款已经由学校统一垫付,将在期末绩效工资发放款中扣除"。

  这位老师说,献爱心应该是自愿的事,如果教育局号召,并尽量对捐款去向和用途透明化、公开化,他会主动捐,但这种连个招呼也不打,便直接扣工资代捐款的方式,反而损害了教师们献爱心的积极性。

  【校长回应】学校统一垫付为方便老师不愿捐不强迫

  昨天,记者电话采访了宿松县实验中学汪校长,他告诉记者最近学校确实收到了县教育局下发的文件,要求在编在岗职工向困难职工献爱心,并拟定了捐款标准,要求在16日前将爱心款交给教育局。

  "我们学校有150多名教师,学校采取统一垫付的方式是为了方便广大教师",汪校长说,学校1月14日将开教职工大会,对自愿捐款的教师进行登记,如果不愿捐款,学校不会强迫,不会帮老师垫付,也不会扣工资款。对于其说法和短信内容不同的疑问,汪校长说,短信是办公室人员发的,他没看到,将去过问。

  【记者手记】"被捐款"有损教师献爱心积极性

  年关将近,很多部门关心弱势群体,号召职工为困难群体捐款,这本是件好事,鼓励培养了职工献爱心精神,但捐款的一个原则就是自愿,如果简单地将其作为任务布置下去,直接扣钱,就会损害献爱心应有的意义。

  哈利博特教育的时事评论员认为,以文件的方式下发捐款标准,一些学校甚至从教师工资里直接扣除,这样的"一刀切"无疑是一种强捐行为。这样的捐款,损害了教师们献爱心的积极性,也损害了教师们的自尊心,伤害了教师们的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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